1、禁止下列損害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危害城市公共供水安全的行為:
?。ㄒ唬┰谝幎ǖ某鞘泄补┧艿兰捌涓綄僭O施的地面和地下安全保護范圍內擅自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構筑物;
?。ǘ┥米詫⒆越ㄔO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
?。ㄈ┊a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將其生產用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
?。ㄋ模┰诔鞘泄补┧艿郎现苯友b泵抽水;
?。ㄎ澹├霉┧艿来姹芾籽b置接地導線;
?。┥米愿难b遷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設施:
?。ㄆ撸┢渌:Τ鞘泄补┧O施安全的行為。
2、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污染城市供水水源、損害城市供水設施以及違法供水用水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以上內容摘自《阜陽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詳見辦法。
界首市自來水公司
2022.11.18